本報訊(記者王亦君)“目前針對留守兒童開展的各項工作沒有配套固定機制保障,我覺得,僅靠幾個部門以及民間公益慈善組織還遠遠不夠,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諸多問題,還需要考慮制度的構建和系統解決辦法。”全國政協委員、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在兩會上提交提案,呼籲明確政府是保障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責任主體。
  身為全國婦聯常委和廣東省婦聯副主席,翟美卿一直關註著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和生活狀態。“我在數次走訪中發現,農村留守兒童長期與父母分離,思念父母會逐漸變成抱怨,甚至是隔閡,久而久之,會對他們的人格產生較大消極影響,不排除留守兒童發展成為風險較大群體的可能。”翟美卿說。
  在今年兩會上,她提交了《關於建立留守兒童保障機制的提案》,提出關愛留守兒童的“1+8模式”,呼籲為關愛農村留守兒童“建制”。
  所謂“1+8模式”,也就是1個主體、8項制度。首先要明確政府是關愛留守兒童工作的責任主體,由它牽頭整合各方資源,關愛留守兒童。與之配套建立8項制度:一是建立和落實農村留守兒童財政保障制度,確保相關經費落實;二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障制度,使其得到應有的社會救助;三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醫療保健制度,確保其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;四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平等接受教育制度,確保其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管理;五是建立駐村民警和鄉鎮司法助理員聯繫農村留守兒童制度,保障其合法權益;六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援助制度,鼓勵社會專業機構和志願者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幫助;七是落實校園及其周邊文化環境綜合治理制度,為其成長營造健康的氛圍;八是落實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制度和統計年報制度,為政府管理提供依據。  (原標題:政府應承擔關愛留守兒童主體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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